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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台灣高鐵:公告本公司高鐵車站附設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
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三十四條第8款
1.事實發生日:104/08/17
2.契約或承諾相對人: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:無
4.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(或解除日期):105/01/01~109/12/31
5.主要內容(解除者不適用):
本公司所轄桃園、新竹、苗栗、台中、彰化、雲林、嘉義、台南及左營等九處
高鐵車站汽車及機車停車場,包含停車場營運管理、清潔、及設備設施之建置、
維護與保養等天花板事宜招商委託經營。
6.限制條款(解除者不適用):保密條款。
7.對公司財務、業務之影響(解除者不適用):無不利影響。庫板天花板
8.具體目的(解除者不適用):增加本公司附屬事業收入。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苗栗、彰化、雲林新增三站之附設停車場以高鐵車站實際通車營運日起算
並同時營運。前項情形,不論車站實際通車營運日係提前或逾105年01月01日,
合約屆止日均不變。
(2)金額依合約保密條款規定不予揭露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台灣高鐵-公告本公司高鐵車站附設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-11491770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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